生态文明

发布部门: 时间:2020-12-22 点击数: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即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

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社会形态。

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角度来看,吸收十八大成果的定义是: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协调人与自然关系。要解决好工业文明带来的矛盾,把人类活动限制在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对山水林田湖草沙进行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20]。

中华民族生态文明发展模式是一个必然实现的中国梦,是中华民族从人类世界历史生态、文化生态和现实生态出发,在生态全球化背景下,以提升人格文明、生态文明、产业文明为发展方向;以发展宪政、优化体制、优化结构、促进公民意识和认知水平;以真诚的民主来反映公民的社会存在,建立社会公众信仰及其相应的伦理精神的法制秩序,让社会各阶层利益公开自由的表达权利以期让社会真理能够真实的公共表达;将人格质量的提升放在国民教育的首位,来提高人在群体公共事物中的智慧能力;将生态文明发展放在战略首位,来提高文明产业化社会的上升能力;将未来优先的战略放在国家建设的首位,来提高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战略产业能力;将公众人本信念及其相应的伦理精神的法制秩序放在推动联合国改革的首位,让国际社会各阶层利益公开自由的表达权利以期让社会真理能够真实的公共表达,来提高联合国维护和尊重人的能力,走生态文明发展的国家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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